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对于取消建筑业公司*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
建办市〔2018〕5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公司: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建筑业公司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部分指标,取消建筑业公司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对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